2度趁女友姊熟睡潛入摸胸 他認賠10萬仍被判刑1年2月

2度趁女友姊熟睡潛入摸胸 他認賠10萬仍被判刑1年2月

歐姓男子兩度趁女友的姊姊熟睡潛入摸胸,他認了願賠10萬元,仍被法官判刑1年2月。示意圖。(資料照,本報合成。)

2022/06/12 19:01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歐姓男子見女友胞姊小玲(化名)身體不良於行可欺,拿走女友和母姊住處鑰匙,趁小玲熟睡之際,連續2次進入其房內,偷摸小玲胸部,即使小玲醒來反抗,他仍未鬆手,被害人向母親哭訴、提告,被告一度質疑正值與女友爭小孩撫養權時,突然被告乘機猥褻罪,他坦承並同意對方索賠10萬元和解,高雄地院判處1年2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被告歐男與小玲的妹妹是同居男友,並和女友、女友的母姊同住,2017年5月間,他從女友處發現、取走小玲房間鑰匙,趁小玲獨自在家熟睡時,開門進入偷摸小玲胸部,被害人驚醒企圖反抗,但仍利用她身障不良於行,持續猥褻得逞,小玲喊救嚇跑妹妹的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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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歐男又在4個月後,趁女友母親外出未將房門上鎖,他再度進入小玲房內對她猥褻成逞,被害人感到被侵犯感到恐懼、嫌惡,母親察覺有異探詢得知,陪女兒怒告歐男2度乘機猥褻,被告到案坦承犯行,開庭時接受求償10萬元和解要求。

高雄地院審理終結,法官認為案發當時,小玲身體狀況無法自理,下肢不良於行需人協助,被告未經同意進入她的房間(侵入住宅部分未提告),對同居女友的姊姊猥褻,判決兩案應執行刑1年2月,歐男請求給予緩刑或社會勞動,法官尚未獲得被害人原諒,駁回此一請求,全案仍可上訴。


歐姓男子兩度趁女友的姊姊熟睡潛入摸胸,他認了願賠10萬元,仍被法官判刑1年2月。示意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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