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1 16:45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一位車主於上月5日中午,行經北區五岔路口,因違規右轉被拍照(科技執法),收到兩張罰單,兩張罰單的開單員警不一樣,車主質疑,同時間、同地點,同一行為,卻被兩員警重複開罰,「是為了業績嗎?還是兩名員警要業績分贓?」,對此,中市警局二分局澄清說,車主有兩項違規行為,其一是在直行車道右轉,其二是紅燈右轉,是兩種不同違規樣態,開兩張罰單並無錯誤。
上述北區三民路、崇德路、五權路的五叉路口,近年車禍發生率很高,皆名列台中市易肇事路段前3名,中市警局在路口設「科技執法裝備」,利用監視器與人工智慧取締違規(電腦自動錄影並分析是否違規),這名車主駕駛銀色休旅車,被拍到在直行車道右轉,且是在紅燈時右轉(俗稱紅燈右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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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接到兩張不同員警開出罰單,車主卻氣憤說,他同時間、同地點、同一違規右轉,卻被兩名警察各開一張罰單,車主質疑是重複開罰,是員警為了績效或「分贓」,才會重複開罰。
不過,市警局二分局解釋說,車主有兩項違規樣態,其一是車主在變換車道到直行車道,卻在直行專用車道右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的「變換車道不依標誌標線指示」,處罰600元,另外,車主又在紅燈時右轉,違反同條例第53條文,「駕駛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紅燈右轉行為」,也是處罰600元,有兩項不同樣態的違規行為,警方開兩張罰單,縱使是由兩名員警開單,亦無違法開罰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