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3 17:43
〔記者王善嬿/嘉義報導〕嘉義市議長莊豐安、副議長蘇澤峰遭指控,於2017年各以1500萬元向金蚨田公司購買嘉義市西區門牌33之3號、33之2號房地,再涉及與金蚨田公司負責人陳鈺錞、黃建中、代書劉家成,共同製作3300萬元、3200萬元的假買賣契約書,莊豐安、蘇澤峰再持契約書分別向鹿草鄉農會申請1950萬元、2100萬元房屋貸款,嘉義地檢署依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嘉義地方法院今一審宣判,莊豐安、蘇澤峰涉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1年5個月有期徒刑。
莊豐安表示,他沒有犯罪、超貸,收到判決書將與律師討論、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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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澤峰說,對判決不服一定上訴;房貸是當初建商與仲介積極推銷購房而辦理,他絕無超貸,因疏忽、未了解建商及仲介辦理貸款過程而被檢方認為有共同詐欺行為。他還強調,房貸已經全部結清,他沒有欠款、沒有詐欺,待收到判決書將上訴到底。
法院審理調查,陳鈺錞為金蚨田公司負責人,黃建中為陳鈺錞男友,2人共同經營金蚨田公司,從事不動產開發與買賣業務,2016年顏嘉篁用1800萬元購買嘉義市西區門牌33之1號房地,顏嘉篁、黃建中、陳鈺錞及代書劉家成另製作、簽立3400萬元的假買賣契約書,由顏嘉篁於同年12月9日,持該不實買賣契約向鹿草農會申請2500萬元貸款,鹿草農會承辦人因陷於錯誤,誤認該房地成交價格為3400萬元,而核貸2500萬元,再由劉家成辦理所有權移轉及抵押權設定登記。
2017年,顏嘉篁母親蔡秀榮,以1800萬元向金蚨田公司購買同路段門牌33號房地,以同樣金額、手法申請到2500萬元貸款。
同年2月,蘇澤峰以1500萬元購買同路段門牌33之2號房地,涉與陳鈺錞、黃建中、劉家成共同製作3200萬元假買賣契約書,先向鹿草農會申請1500萬元房貸,再於2017年3月1日、2018年1月10日分別向鹿草農會貸得500萬元、100萬元貸款,共計貸款2100萬元。
莊豐安2017年3月17日,以1500萬元購買同路段門牌33之3號房、地,再以3300萬元買賣契約書向鹿草農會申請1950萬元房貸,並貸款成功。
法官審理時7名被告都否認犯行,然而依照農會員工證詞,農會核貸金額原則不超過實際買賣價金8成,此案均超過實際買賣價金;被告各為證人時,對其他被告都有不利證詞;向鹿草農會申貸時提出的買賣契約價金,與實價登錄的買賣價金不符;申貸的買賣契約書除地段、地號、建號、買受人等不同外,其餘格式、內容、字體均相同,顯然為同一人所製作,被告大多證稱是代書劉家成所製作。
從貸款的金流發現,金鈇田公司將超過實際買賣價金部分退還給買受人,認定陳鈺錞、黃建中、劉家成以及另名涉案人顏嘉篁均涉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分別判處4人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蔡秀榮、莊豐安、蘇澤峰涉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各判處1年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