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3 19:1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劉翁與吳姓前法官是鄰居,因漏水糾紛衍生多起刑、民事糾紛,劉不滿判決結果不利於他,在其個人YOUTUBE頻道上傳影片指吳女為「殺人東廠」,台北地院依違反個資法判劉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劉翁於前年9月27日在個人YOUTUBE頻道上傳影片,影片標題為「小小漏水,演變成集體謀殺害命的冤獄」影片,內容指吳女是「有權有勢的殺人東廠」、「…原告兇手法官吳XX…繼續還在追殺代理人金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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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翁認為自己講的都是事實,並質疑「講告訴人的姓名、職業就成罪嗎?」還說自己因為同樣的事已遭判刑2次
北院認為,劉翁上傳的影片內容,都屬於指摘,對吳女及其家人的名譽與社會評價產生負面評價,而吳等人並非公眾人物,雙方漏水訴訟無關公共利益,因此,吳等人沒必要忍受他人隨意指摘。
北院審酌劉翁揭露他人個資逾越合理範圍,且劉這次侵犯的犯行與前2次有別,仍應受罰,依違反個資法判劉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