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場相撞受傷是「碰瓷」?工程師判賠退休工程師85萬元

操場相撞受傷是「碰瓷」?工程師判賠退休工程師85萬元

邱姓工程師在國小跑道和對向廖性退休工程師相撞,造成廖男顳顎關節脫位、挫傷等傷害,廖男指控邱男將他形塑成「碰瓷」,對他人格污衊,求償369萬元,高等法院認為雙方各有5成過失責任,判邱應賠償85萬多元。(示意圖)

2022/06/12 15:47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股票上市的電腦公司邱姓工程師4年前參加公司慢跑社活動,並在國小跑道進行收操緩和跑步時,不慎和對向沿跑道行走的廖性退休工程師發生相撞,造成廖男顳顎關節脫位、挫傷等傷害,廖男指控邱男將他形塑成「碰瓷」,對他人格污衊,求償369萬元,高等法院認為當時操場並無跑道使用方向的規範和限制,雙方各有5成過失責任,判邱應賠償85萬多元。

廖男指控,2018年5月7日晚上8時,他沿著北市一所國小操場跑道行走時,邱姓工程師參加其公司跑步訓練後,接著進行收操緩和跑步時,竟採取和別人逆向方向和他相撞,使他當場跌倒在地,造成顳顎關節脫位、右上肢及右髖部鈍挫傷等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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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不滿指出,他因此意外導致顳顎關節脫位,無法正常開口、飲食,並須長期回診治療,精神上的痛苦非一般人所能想像,邱竟毫無悔意,將他形塑成「「碰瓷」、「訛詐」之人,對他人格造成污衊,因此要求精神慰撫金、看護費、生活需要費用、醫療費等賠償共369萬多元。

邱指稱,當時和慢跑社員在跑道進行時速約6公里的緩和跑步時,行經司令台附近,廖突然衝出來,以致於他的身體右肩、手臂和廖的身體右側互撞,廖因此跌倒在地。

邱表示,當時他立即呼叫有急救經驗的社員幫忙救護,並找電話叫護車,但廖從跌坐地上即大聲咒罵和抱怨,歷時數分鐘之久,後來突然停頓而無法順利張口說話,他因擔心廖的傷勢,特地往急診室探視,直到半夜12時許,廖妻請他先離開,他才離去,邱強調,之後多次前往醫院表達歉意,卻遭廖獅子大開口索賠,以致無法達成和解。

審理時,法官將廖的傷勢送請台大醫院鑑定,鑑定結果為顳顎關節脫位在此意外事故後隨即發生,最大可能性是和邱相撞造成的,是主要原因,邱有損害賠償責任。

高院審理認為,當時該國小操場並無跑道使用方向的規範和限制,雙方均有未注意前方跑道動態的疏失,各有5成過失責任,判邱應賠償4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加上生活需要費用、交通費、醫療費等,共判決應賠償85萬多元,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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