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4 05:30
〔記者王善嬿/嘉義報導〕嘉義市無黨籍副議長蘇澤峰、無黨籍議長莊豐安涉嫌於二○一七年二月、三月,分別向建商金蚨田公司購買嘉義市房地,與負責人陳鈺錞、黃建中、代書劉家成等三人製造不實買賣契約,向嘉義縣鹿草鄉農會超貸。經嘉義地檢署起訴,嘉義地方法院昨依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蘇澤峰、莊豐安各一年五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購買房地 用多一倍金額契約貸款
法院依核貸金額扣除實際可能貸款,蘇澤峰犯罪所得為三百萬元、莊豐安為七百五十萬元。蘇已將不法所得全數返還鹿草鄉農會;莊豐安截至今年三月,已繳九百五十八萬餘元,超過犯罪所得金額,認其已將不法所得返 還,均不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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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豐安昨得知判決後表示,自己沒有犯罪、超貸,將提上訴;蘇澤峰說,當初因建商與仲介積極推銷購房而辦房貸,他無超貸、詐欺行為,將上訴。
檢調調查,經買家顏嘉篁介紹,蘇澤峰以一千五百萬元向金蚨田公司購買房地,與陳鈺錞、黃建中、劉家成製作三千兩百萬元虛偽買賣契約書,向鹿草鄉農會貸款兩千一百萬元。同年三月,蘇澤峰介紹莊豐安以一千五百萬元向金蚨田公司購買房地,持三千三百萬元虛偽買賣契約書向鹿草鄉農會貸款一千九百五十萬元。
莊豐安、蘇澤峰稱沒犯罪 要上訴
金管會於二○一八年十月,對鹿草鄉農會信用部專案檢查時,發現不動產買賣契約所載的交易價格,遠高於實價登錄價格,由嘉義市調站偵辦移送。
法院審理時,被告均否認犯行,法官昨判處陳鈺錞、黃建中、劉家成、顏嘉篁各有期徒刑兩年,莊豐安、蘇澤峰、顏母蔡秀榮各一年五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