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鑽石、珠寶吸金4.8億元 「最美慈善家」判刑10年

投資鑽石、珠寶吸金4.8億元 「最美慈善家」判刑10年

被稱「最美慈善家」的「彩石珠寶」董事長蘇怡。(資料照)

2022/06/13 14:34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有「最美慈善家」之稱的「彩石珠寶」公司董事長蘇怡,自2017年起設計出投資鑽石、珠寶、黃金等投資方案,聲稱可保本且年息高達5.76%至60%,吸金4億8141萬餘元,蘇怡否認犯行,新北地院合議庭不採信,並依違反銀行法中的「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判她10年徒刑,可上訴。

本案其餘15名共犯則分別被判處1年至7年6月不等徒刑,有11人獲得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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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女從事珠寶買賣多年,初期生意有成,曾捐助流浪狗相關協會千餘萬元,被稱為「最美慈善家」而登上媒體版面。

檢警調查,蘇怡設計的方案主要分為三種類型,第一種是投資人獨自購買完整鑽石,例如:維根方案、附買回鑽石方案、儲蓄鑽石方案、珠寶購買方案、彩鑽高額利息方案,第二種則是投資人與其他投資人、彩石公司合資購買高價值鑽石,包含:綠橘方案、珠寶合夥買賣方案、鑽石信託合夥方案、短期藍鑽方案,最後一種則是投資黃金。

檢警調查,蘇怡承諾給予5.76%至60%年息,且愛維根方案、附買回鑽石方案、彩鑽高額利息方案、綠橘方案、珠寶合夥買賣方案、鑽石信託合夥方案、短期藍鑽方案等,約定屆期後即得請求返還本金(保本)。

檢警調查,蘇怡構思完畢這些方案後,以口述方式傳達給總經理,交由總經理撰寫制式的書投資契約,再交由業務人員推銷。

檢警調查,蘇怡還會開設免費的珠寶鑑賞、教學課程,聘請講師前來授課,授課内容包含鑽石的產地、稀有性、相關新聞報導、國外拍賣成交紀錄等,並指派特助在現場轉介瞭解投資方案者與現場業務人員洽談、推銷,總計吸金4億8141萬餘元。

檢警調查,蘇怡把收取的投資款項或向私人高利貸借款方式,作為購入鑽石資金,打算在鑽石價格上升時售出,所獲得的利潤就可拿來支付本金及利息,但因購入過多鑽石,利息金額龐大,2019年間無力給利息,也不能承受投資人要求贖回本金的壓力,以致開立給部分投資人的票據未能兌現而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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