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巡署上校等3人涉共諜案 判處7個月至1年2個月不等徒刑

前海巡署上校等3人涉共諜案  判處7個月至1年2個月不等徒刑

前海巡上校葉瑞璋等3人涉共諜案,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判決有罪。(記者鮑建信攝)

2022/06/15 10:31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前海巡上校葉瑞璋等3人涉嫌共諜案,高雄高分院上午更1審宣判,葉和前警總上尉情報官崔沂生、退役中校李慶賢等3人,被依違反國安法判處7個

月至1年2月不等徒刑。

此外,崔和李先前因本案部分犯行,業經最高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和10月確定,目前在監執行,並視訊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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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出,被告崔沂生於2004年間前往中國經商,認識隸屬山東省濟南市行政、軍事、黨務機構的張姓國安官員,張允諾幫忙他在當地經商,並要求他吸收軍黨政人員為對岸工作或蒐集情報。

2007年間,崔安排前警總同事、軍管區司令部情報處退役中校李慶賢在上海與張會面,兩人涉嫌以署名「安迪」文件傳真輸誠,並表明加入對岸組織。

同年5月間後,李返台後,涉嫌將退伍後持有的「海巡署85年7月間北部、中部、南部、東部等地區海岸巡防司令部兵力駐地報告表」等資料,透過崔交給對岸。

後來李又向退役海巡署上校後勤官上校葉瑞璋索取「海巡署每月開會報告」等資料,葉陸續提供海巡署內部工程計畫等資料,並索取報酬。

據悉,崔等人出庭應訊指稱,提供的資料,均非機密。並說,有的資料過時且動過手腳,否認犯行。

高雄高分院更1審上午宣判,崔和葉均處有期徒刑10月,李則因觸犯3罪,判處7個月至1年2月不等徒刑,但未併執行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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