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1 18:49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常有民眾將透天房屋,1樓作店面,2樓以上面積供自住使用,對此,地方稅務局長姚世昌表示,該房屋坐落基地仍可按自住比例以自用住宅用地課稅,其餘則按一般用地稅率課稅,但民眾必須在9月22日前向地方稅局提出申請,11月開徵的地價稅始能適用優惠稅率。
姚世昌表示,以李先生為例,其擁有1棟3層樓的透天房屋,1至3樓各層面積50坪,土地面積為90坪,1樓為營業店面,2、3樓自用住宅,李先生可以申請2至3樓房屋面積所占土地面積60坪(90×100/150),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其餘30坪則維持按一般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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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世昌說,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要件為,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必須設籍該地,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由於自用住宅地價稅僅 2‰,而一般用地稅率是1%起跳,為自用住宅稅率的5倍以上,另外有很多民眾房屋自住符合自用住宅優惠課稅,但因未申辦而按一般用地稅率課稅,民眾還是不要讓自己權益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