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審議香港政府執行人權條約現況,對《香港國安法》立法過程提出質疑,,直指2019年「反送中」抗爭期間港警過度施暴等情況。圖為2019年11月11日,香港警察在西灣河向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柴灣分校男學生周柏均開槍。(路透檔案照)
2022/07/11 01:18
〔編譯林雨萱/綜合報導〕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7日在日內瓦審議香港政府執行人權條約現況,委員對《香港國安法》立法過程,以及由其延伸的百分百定罪率提出質疑,關注焦點還包括2019年「反送中」抗爭期間港警過度施暴等情況。
前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曾聲稱,《香港國安法》公布前沒看過整套法律,亦即中國政府繞過地方立法機關。對此,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布爾坎(Christopher Arif Bulkan)質疑《香港國安法》的合法性,違背中國政府在《基本法》授予香港政府立法權等高度自治權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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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桑欽(Vasilka Sancin)引用資料指出,開庭審理的犯罪嫌疑人全數被定罪,等同百分之百定罪率。另外,受理國安罪案件的法官均由特首指定,另一名委員馬丁內斯(Carlos Gomez Martinez)表示,這有損香港原有司法體系和公民司法公平審判權。針對2019年反送中運動期間,警察瞄準抗議者頭部射擊一事,布爾坎指出,此舉漠視人民生命安全,明顯違反人權原則。
港府代表團則駁斥《香港國安法》侵犯人權,也拒絕委員會提出增設人權援助機構的要求。香港警務處副處長周一鳴否認警察過度使用暴力。香港政制和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更指控,2019年6月外國干涉香港事務,已嚴重危害國家主權,堪稱香港最黑暗時期。
「人權觀察」中國分部主任李察遜(Sophie Richardson)指出,香港代表團維持一貫作法,沒有具體回答提問。
本次聯合國對香港執行《公民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審議,引起香港多個人權團體高度關注:《香港國安法》侵害人民言論自由、集會及結社自由等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力;民眾若是發表與中國對立的言論,生命安全會受到危害。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根據《世界人權宣言》擬定《公民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內容著重人的生命、言論自由、宗教和選舉權。為確保締約國遵守條款,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針對這些國家的執行情況進行審核,並發表結果報告。本次審議為期3天,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以視訊方式與港府代表團進行問答,將於7月22日發表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