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駐外公使邀女清潔工脫光洗澡還嘿咻 事後付353元

前駐外公使邀女清潔工脫光洗澡還嘿咻 事後付353元

懲戒法院判楊文昇休職1年。(記者吳政峰攝)

2022/06/15 12:51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外交部公使楊文昇2018年駐外期間,竟在館長職務宿舍內和一名女性清潔工進行性交易,事後只給折合台幣約353元的報酬,經人檢舉,楊員稱對方母親生病急需錢「她願意do anything」。懲戒法院看不下去,痛批敗壞官箴,日前判他休職1年。

判決指出,楊文昇2018年8月間擔任奈及利亞代表處館長期間,雇用一名清潔工,指派她負責館長職務宿舍的清理與與負責宴會端菜,沒想到清潔工同年12月突然離職,並控訴楊文昇對她性騷擾、性侵,得知她懷孕後,承諾會給錢、買房,她才同意墮胎。清潔工還提出兩人在宿舍內同床共枕以及在健身房內的照片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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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組成專案小組調查,因清潔工未到場而決議「性騷擾案不成立」,惟依據楊文昇的訪談記錄,仍可認定兩人發生性交易,敗壞官箴,移請外交部論處,考績委員會審議記1大過處分。監察院去年介入調查,楊文昇承認與清潔工有「合意交易」、「金錢援助」、「脫光一起洗澡」等行為,但改口否認性交易。

楊文昇辯稱,駐外期間太太返回台灣治療眼疾,某日,清潔工以母親生病急需錢為由向他請求金錢資助,還說「她願意do anything」,鑒於黑人長處貧窮,他才開玩笑問她是否共浴,對方主動解衣共浴,此為雙方合意自主行為,無關性交易,且僅發生1次。

懲戒法院調閱調查記錄,發現楊文昇在接受外交部約談時,曾自爆「解衣共浴,浴畢自然發生雙方合意性自主行為」、「清潔工以母病為由,主動提出要錢需求,並『允獻身回報』,經雙方合意,楊員一次性協助伊解決財務困難」,事後給5000元奈拉(約台幣353元)資助醫藥費,顯見雙方確有性交易,但審理期間,楊文昇卻推翻這些供詞,改口否認性交易,避重就輕。

懲戒法院指出,楊文昇紊亂長官部屬秩序,言行失檢,敗壞官箴,嚴重影響公務員形象及損害政府信譽,事證明確,審酌楊身為駐外代表,竟與所屬雇員在職務宿舍發生性交易行為,言行失檢、逾越分際,有害我國政府國際形象與外交努力,考量他坦承與清潔工「共同洗澡、同床有逾越常規」、「不夠謹慎,略損名譽」等語,稍見悔悟,評議後判處休職1年,期滿可回任原職,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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