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3 18:57
〔記者涂鉅旻/台北報導〕內政部再推便民措施,內政部今日表示,即日起,當父母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有一方因死亡或受監護宣告情形,須變更登記者,只要符合申辦資格,使用自然人憑證,就可在家上網申辦;另外,若房東擔心房客搬家後戶籍未遷出,房屋所有權人即日起可依法線上申請相關事宜,就會將房客全戶的戶籍遷至戶政事務所。
內政部今日表示,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線上申請,除原有經法院判決(或調解、和解成立)及父母協議變更登記等事由外,為擴大服務對象,這次再增加父或母之一方死亡或受監護宣告時變更登記,經另一方提出申請,由戶所查核戶籍資料,確認死亡登記或監護登記已辦竣後,即辦理變更登記,戶所會再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於方便的時間,至全國任一戶所,辦理戶口名簿換發。
請繼續往下閱讀…
內政部另表示,為了讓房東更放心讓房客設籍,即日起增加線上服務,當房客搬遷而未遷出戶籍時,房屋所有權人只要掃描上傳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以及同意戶所運用「地政資訊網際網路查詢系統」查核確認房屋所有權內容,經戶所查證房客確實已遷離戶籍地,並辦理後續行方查詢無法查到,就會將房客全戶戶籍遷至戶政事務所,這是依據「戶籍法」第50條第1項規定辦理。而這次加強房東線上申請房客遷移戶籍服務,房東可以更放心的讓房客於租屋後遷入戶籍,有助雙方建立更好的租客關係,達成雙贏的效果。
內政部表示,2018年迄今已陸續開放戶政線上服務,民眾只要使用自然人憑證,即可在家申辦包括:出生登記、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監護登記、死亡登記、出生地登記、出境遷出登記、原住民身分(含民族別)登記,及經法院判決(調解、和解)之離婚登記、輔助登記、收養登記、認領登記、終止收養登記、全戶戶籍暫遷戶所登記等16項戶政業務,並將持續檢視增加服務項目。此外,電子戶籍謄本、紙本戶籍謄本、國籍證明、掛失國民身分證,也都可使用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