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小姐租透天厝開應召站 女房東被控賣淫共犯下場曝

酒店小姐租透天厝開應召站 女房東被控賣淫共犯下場曝

房東陳婦被列為賣淫共犯依妨害風化罪嫌送辦,案件審理中陳婦判無罪,檢方以高於附近租金行情等理由上訴,但陳婦始終否認知情,王女也供述未告知要經營應召站,法官採信,仍判陳女無罪。(資料照)

2022/07/03 20:36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曾在酒店上班的台中市王姓女子,以每月6萬元租金向陳姓女房東承租透天厝經營應召站,經警方查獲除王女外,陳婦也被列為賣淫共犯依妨害風化罪嫌送辦,案件審理中陳婦判無罪,檢方以高於附近租金行情等理由上訴,但陳婦始終否認知情,王女也供述未告知要經營應召站,法官採信,仍判陳女無罪。

全案一審時依妨害風化罪判王女10月徒刑,得易科,王女未上訴,判刑確定,陳婦無罪部分檢方上訴認為,王女以高於市場行情租金租房,加上租賃過程,陳婦都未過問承租人基本背景,與一般租賃狀況不符合,而且屋內2、3樓被隔成5間小隔間,陳婦也都未過問,顯預見王女欲從事不法。

請繼續往下閱讀…

台中高分院認為,王女警詢、偵訊、一審時都承認犯罪,實無必要甘冒偽證罪風險維護陳婦,且陳婦從被查獲開始始終否認知情,認定王女供述可信,另房租雖有附近行情參考,但即便坐落位置相近鄰近房屋,都可能因屋齡新舊、房屋格局、樓層高低、坪數差異、承租者主觀好惡,影響租金高低,難以據此指控兩人犯意聯絡,駁回上訴,仍判陳婦無罪,可上訴。

判決指出,王女為了經營應召站,向陳婦承租透天厝,王女以過去經驗,開出高於附近區域每月租金2萬元行情,以月租金6萬元價格跟陳婦租房獲允諾,王女就在該處媒介女子賣淫,從中抽佣牟利,而應召站經營2年後被警方查獲,陳婦也被依妨害風化共犯移送法辦。

全案警詢時,王女承認涉案但替陳婦澄清,表示承租時稱欲與小孩同住,並未告知經營應召站,開價6萬元是根據過去在行業中經驗;陳婦也辯稱,承租2年以來,每月租金都透過友人帳戶轉入,沒親自收租,因此也沒有到現場看過,不知現場狀況也「沒想那麼多」,不知對方經營應召站。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