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3 05:3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竹聯幫幫眾陳昱全多年前涉及槍砲、強盜、傷害等罪,判刑確定卻不到案執行,潛逃中國躲匿,還於二○○六年跨海遙控綁架李姓友人的八歲兒子,勒贖六千萬元。李母報警,警方意外查出李童的父親是職棒簽賭大組頭。二○二○年十二月,陳昱全以為前案的通緝時效已消滅,搭機返台被捕,高等法院二日認定陳昱全觸犯對兒童擄人勒贖罪,維持一審士林地院五年徒刑。
涉案通緝潛逃中國
判決指出,陳昱全被通緝藏匿中國期間,為清償債務,與表弟曾憲智(判刑三年十月確定)共謀擄人勒贖,選定李男的八歲兒子為肉票。陳跨海遙控曾執行,經營酒店的曾則邀集員工謝天祥(判刑三年十月確定)、李賜修、施文章(均判刑三年八月確定)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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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昱全越洋以電話下達指令,在台共犯則多次前往李童住處了解其作息,二○○六年六月廿日下手擄人,載往新竹一處車庫安置。途中,曾憲智以電話要求李母備妥贖金六千萬元,李母機警報案。
綁架友子勒贖6000萬
警方追查赫見水很深,原來陳昱全的這名李姓友人是綽號「阿泰」的職棒簽賭大組頭,財力雄厚,因案落跑中國,結識陳,才害兒子被盯上。犯嫌見警方介入,三天後釋放李童,分文未得。
高院依證人的證述及相關通聯紀錄等證據,認定陳參與擄人勒贖,且為謀劃、主導之人。
童父是簽賭大組頭
高院表示,陳昱全觸犯對兒童犯擄人勒贖罪,應加重其刑,但考量他未取贖即釋放李童,可減輕其刑,刑期先加後減,評議判定一審認事用法與量刑五年並無錯誤,二日駁回陳男上訴,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