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3 20:25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從事建築業的台中市姜姓男子具有碩士學歷,前年底吃宵夜喝酒喝到泥醉,直接路倒在路旁,消防局獲報派遣消防員前往協助救護,未料姜男不但不領情還動粗口並動手,除口出三字經等國罵,並扔擲打火機,經消防員提告,檢方依妨害公務罪起訴,一審則判姜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前年11月3日清晨7時許,姜男被晨運民眾發現醉倒在台中市南屯區的路邊,南屯消防分隊隊員獲報前往協助,未料姜卻持續對消防員辱罵三字經、五字經等不雅髒字,甚至要消防員「吃屎」,隨即再朝消防員丟擲打火機,還徒手揮掉消防員的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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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員因此向警方提告妨害公務,姜到案時,承認因酒太多導致酒後失態,才會對消防人員做出逾矩行為,檢方依妨害公務罪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案經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時,姜男對犯行坦承不諱,與消防員在警詢時證述相符,也有警方職務報告、密錄器影音譯文、影像等資料可稽,認定事證明確,依法判拘役20天,得易科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