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事故家屬驚爆第19死 司機稱有受訓但沒經過考試

普悠瑪事故家屬驚爆第19死 司機稱有受訓但沒經過考試

司機尤振仲表示有受訓,但沒有考試。(記者吳政峰攝)

2022/06/15 17:38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2018年間,6432次普悠瑪自強號列車經過宜蘭縣新馬站彎道時翻車出軌,造成18死、215傷的悲劇,宜蘭地院認定司機尤振仲擅自關閉ATP(列車自動防護系統)又超速行駛,依過失致死罪判刑4年6月,高等法院15日開庭,一名死者家屬驚爆去年再有一名重傷者身故,死者累計達19人;尤振仲則表示自己有受過段訊,但沒有考試,怎麼能期待他能正確駕車。

尤振仲是二線支援一線,平均5天才派一次車,事故當年執乘73次,受命法官魏俊明問他2018年1到3月間有受訓嗎?尤回答,他那時候支援七堵司機員的調度,台鐵每個月會有一個段訊,他有受訓,但沒有考試,不是完整的訓練,怎麼能期待他能正確駕車?他認為,應該要考試及格才能操作列車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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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的律師聲請傳喚4名證人,希望證明普悠瑪列車的採購規格自始至終無法供花東線使用;斷訊時,是否足以供司機辨識ATP與空壓機故障的差別?台鐵有無依照內規執行訓練?律師更質疑,6432次在出發前三天就發生ATP與空壓機同時故障的情形,希望法官調查這種狀況是否經常發生,若是,代表台鐵根本不應該出車。

一名死者家屬參與訴訟,當庭驚爆因此意外而身故的人數從18人增加到19人,去年再有一名重傷者往生。魏俊明也大感詫異,當庭拿出名單請他指認是哪位乘客,惟該名家屬表示已經過了許久,不太記得對方的名字,庭後將具狀補上。她質疑,一審只判尤振仲有罪,但其他的管理人員、維修人員全部逃過一劫,並不合理。

另一名死者家屬則質疑運安會的調查報告有誤,他認為列車翻覆時的速度應為133公里,而非141公里。魏俊明則當場勘驗影片,並把時間點做成紀錄。

由於尤振仲的律師聲請傳喚4名證人,希望能證明當時並無超速,魏俊明考量到每位證人需要15分鐘的詢問時間,決定分成兩次開庭,定8月18日與8月25日上午9點半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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